第十五小学校写真喷绘等广告制作招标公告
第十五小学校写真喷绘等广告制作招标公告
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写真喷绘等广告制作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受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的委托,就其写真喷绘等广告制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写真喷绘等广告制作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NYZJGK2017—219。
项目编号:宛财采购449号。
3、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4、招标内容:校园环境文化标识设计制作等,详见招标文件。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
7、采购预算:38.739万元。
二、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4年12月—2017年12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报名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在报名时间内,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4年12月—2017年12月,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南阳市范蠡东路鑫泰城市花园6号楼东单元二楼。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南阳市范蠡东路鑫泰城市花园6号楼东单元二楼。招标文件800元,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月15日下午15时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
地址:南阳市七一路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路鑫泰城市花园6号楼东单元二楼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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