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厂区土建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厂区土建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索溪峪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厂区土建部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家界市建设局批准,受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武陵源分局的委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现就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武陵源区索溪峪镇迎宾路居委会

2、工程名称及规模:索溪峪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厂区土建部分。工程规模:房屋建筑面积535㎡,反应池容量8000m3。

3、工 期:120天。

4、建设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程内容及招标范围:索溪峪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厂区土建部分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造价约500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施工招标要求预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10万元。

各投标申请人须在报名前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银行基本结算账户汇入招标代理公司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张家界信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张家界分行子午路分理处,帐号:********092001 )。投标申请人凭上述汇款凭证原件报名,否则不接受报名。招标代理公司将在确定入围投标人之日起十日内无息退还未入围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建造师应具有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由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建造师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保证金帐户,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载明款项内容为“索溪峪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厂区土建部分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 原件及复印件到张家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张家界市紫舞路376号市政务中心6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和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 2月27日至2009年 3月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节假日照常上班)。资格预审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及邮件报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人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及时向所有投标申请人公布。

招标人: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武陵源分局

联系人:唐超志 联系电话:****-******* 137*****373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界信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符先生联系电话:****-******* 137*****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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