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二期招标公告
高新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二期招标公告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高新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采购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就高新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采购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新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采购二期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财政部门批复编号:高新政采公开-2017-86
4.代理机构招标编号:JTZB-2017-147
5.资金来源及总投资:财政资金,总投资240万元
6.招标范围:安防监控系统、公共广播设备、多功能阅览室设备、多功能会议室设备、信息发布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等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7.供货期:30日历天
8.标包划分及控制金额:一个标包;控制金额为240万元,超过控制金额的投标无效。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2)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3)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持有与完成本项目需要的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且能提供满足第二部分“采购需求”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的货物和服务;
3.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
4.无违法失信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者,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供应商须提供2014、2015、2016年任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6.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1月份-11月份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地点: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919室)。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此项);(3)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2014、2015、2016年任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6)2017年1月份-11月份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7)无违法失信记录网页版查询。
备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16日上午09:30时
六、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903室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河南省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城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919室
九、其他说明事项: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 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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