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沂水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山东沂水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招标人为沂水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沂水第二污水处理厂西侧出水口南。2.2工程规模:湿地公园西侧园路至沂河150米范围内边坡和浅滩生态恢复、湿地公园西侧出水口湿地建设、湿地公园南侧杉树林湿地建设及景观配套设施等。2.3合同估算价:约659.80万元人民币。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2.5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2.7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给排水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市政或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于本企业);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 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四楼)报名及资格预审。4.2投标申请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预审(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仅用于山东沂水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招标投标,再复印无效”字样):(1)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审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5)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近三年来承揽的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6)法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劳务合同、养老保险缴费票据(2017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7)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并提交原件查验。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山东沂水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四楼)报名及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月16日上午9:30,地点为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四楼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投标保证金:7.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以其他帐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山东沂水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投标保证金”字样。7.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20000.00元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7.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1、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 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 号:****************01378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站、沂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通知栏(搜索“中国沂水”)网站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沂水县林业局地址:沂水县沂蒙山东路18号联系人:杜主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151*****3642017年12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恢复 生态保护 湿地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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