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家河截污及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移交项目招标公告云南

金家河截污及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移交项目招标公告云南


  为全面加快西山区金家河截污及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西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西发改[2008]179号《金家河截污及水环境综合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参照《昆明市2008年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指南》的规定,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市西山区水务局委托,就金家河截污及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移交(BT)项目(下称本项目)(招标编号:云润招-2009-BT-01)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范围
  金家河截污及水环境治理工程从盘龙江马洒营分水闸至滇池入湖口止,全长约7.9KM。本项目采用建设及移交(BT模式)的方式进行建设。
  (二)招标内容
  ①截污工程;②河道治理工程;③河道底泥疏浚工程;④绿化及生态湿地建设;⑤道路贯通工程;⑥附属工程。
  本项目要求尽快开工,计划工期为:6个月;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达到验收合格。
  融资回报率及项目回购期:本项目融资的回报率2%-2.5%,融资回报不计利息,回购期计划3-5年。融资利率不高于在投标时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不计复利。回购款由西山区财政支付,回购方将根据财政拨付项目款情况保留提前支付回购的权利;本工程可进行全部投融资或部分投融资。
  工程概算总投资约20859.85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为:5396.66万元;征地拆迁费为:13567.19万元。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投融资能力且其资产负债及信用良好;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水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有效的资质的法人单位;
  2、要求申请人的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要求申请人自有资金不少于本项目总投资的30%,并能出具银行存款证明或自有资金证明。
  4、提供金融机构或其他有担保能力单位出具的本项目总投资所需其余部分资金的授信额度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或担保文件。
  5、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项目经理资格或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6、允许投资人和施工企业组成的投资建设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但无论是独立投标人或是联合体的一名成员,均不得进行双重或多重投标。
  7、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申请。
  8、要求申请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06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三、相关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综合评审、谈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预审。
  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09年2月24日至2009年2月28日9:00-11:30、14:30-17:30;
  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南盘龙江东侧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四楼招标办);
  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100元,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时,须出具单位介绍信;如需邮寄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3日内寄出;
  5、投标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须编制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9年3月1日上午10:00时以前,送至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南盘龙江东侧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四楼招标办),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6、在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通过后,招标代理人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届时请各投标人按《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山区水务局
  联系人:尹忠祥 吕世宏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治雄 杨 波
  电话:****-**************转8422
  传真:****-*******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南盘龙江东侧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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