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津武(拍)2013-73号宗地商业招标公告

(监理)津武(拍)2013-73号宗地商业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3006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武清监理[2017]12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津武(拍)2013-73号宗地商业项目 已由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武审批[2016]70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博大东方(天津)房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8610.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博大东方(天津)房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津武(拍)2013-73号宗地商业项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062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521.1平方米(全部为商业),地下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 总投资为3861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武清区下朱庄街规划天和路南侧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津武(拍)2013-73号宗地商业项目(橡树广场)3#~6#、8#~11#工程的监理,本次监理招标总建筑面18727.92平方米,该标段投资约为17514万元。地上建筑面积18140.3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87.61平方米,地下深度4.2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5008平方米,最大高度约16.9米,最大层数4层,最大跨度约18.1米,结构类型:框架。招标范围:本标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
2.4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18年04月28日 至 2021年08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18年05月05日 至 2019年08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9年09月01日 至 2021年08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 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不接受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12 月 25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01月02日至2018年02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另行通知 获取文件。
6.3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6.4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博大东方(天津)房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卢自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南北辛庄立交桥南侧
邮政编码:301700联系人:张扬电话:********405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林坚(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08号建材集团B座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庄东扬电话:********779-2101
传  真:022********-****
日期:2017 年 12 月 25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刘晓熙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wuqingjianwei@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市民服务中心602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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