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地方税务局征管业务大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幕墙)

安福县地方税务局征管业务大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幕墙)

安福县地方税务局征管业务大楼工程已经安发改核字[2009]6号核准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安福县地方税务局
二、工程名称:安福县地方税务局征管业务大楼
三、工程地点:泸水河大道东侧,公园路南侧
四、工程概况:建筑面积4849.71m2,八层框架(其中地下一层,地上七层),工程总投资约78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自筹,一个标段。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工程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七、对投标企业和拟派建造师的资质要求:
1.对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贰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施工企业。
2.对投标企业拟派建造师资质要求:
⑴、拟派建造师资质要求: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若已通过评审为待发证书者必须提供: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原始证明,证明的内容中应包括:姓名、性别、注册专业、注册单位、()身份证号码及网上查询地址(必须网上可查询)等]。
⑵、拟派建造师业绩要求:拟派建造师自200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已竣工验收备案的框架结构且主体层数8层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公共建筑工程的界定按2004年版《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规定)。
3.项目部组成人员的要求:本工程要求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应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各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五大员”应具有岗位证书。
4.拟派委托代理人的要求:各投标企业的法人代表若授权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有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在投标过程中除应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外,同时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劳动聘用合同。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九、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09年3月3日下午5:00前自行在本网下载栏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
十、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3月25日上午9时00分
2、开标时间:2009年 3月25日上午9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安福县招标投标中心(安福县武功山大道456号)
招标单位:安福县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刘远光 联系电话:139*****898
招标代理机构:安福县建筑设计院
联系人:邹 民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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