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燕山石化公司社区供暖分离移交项目维修、更换工程(造价咨询及审计)(以下简称“本工程”)己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分离移交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以《关于燕山石化公司社区供暖分离移交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中国石化移交[2017]17号}和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以《关于燕山石化公司“四供一业”分离移交中供气、供热移交改造范围有关事项的批复》{房政函[2017]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房山燃气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房山燃气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及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北京房山燃气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现邀请具备承揽本工程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燕山地区职工家属区供暖业务涉及热源、热力一次和二次管网、换热站、楼内及户内系统维修、更换。 2.3招标范围:本工程造价咨询范围为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控制价的编制、施工过程造价管理、工程结算审查等,根据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承包人预付款及进度款的审核、施工过程中变更洽商的审核及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等,并配合业主做好与全过程造价相关的其他事项,到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为止,完成与造价咨询有关的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并配合完成项目审计工作);本工程审计范围包括建设项目财务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财务结(决)算审计、项目绩效审计及审计调查等; 2.4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整体标段; 2.5投 资 额:本工程总投资17994万元。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同时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应具备类似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服务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聘用单位为投标人,出具任命文件,审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投标人出具任命文件,且承担过审计项目业绩;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说明:如投标人已启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3.4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4年12月18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未处于“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状态; 3.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除另有规定或说明外,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仅限于两个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即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必须具备他所承担的工作的充足经验和能力。该协议应作为报名资料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或资格)和能力,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或资格)等级;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有效报名期内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并经招标人备案登记。如果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的附件),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等内容均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4.报名条件及时间: 本工程招标谨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2017年12月25日—2017年12月29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文件)、类似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和审计)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如提供合同须提供概况页及盖章页等主要页次合同文本)]、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审计负责人任命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原件三份)造价师注册证书及其身份证、注册会计师证书及其身份证(造价师注册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彩色扫描件须加盖执业印章。)、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本工程招标公告第3.4条要求的投标人经营状态,声明承诺内容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原件三份,同时提供本单位报名有效期内“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扫描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成员均须独立提供)、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文件)及纳税人认定书(或提供税务行政主管部门官网上查询结果扫描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原件,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上述具备证件的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及其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期指投标报名当月能开具的前3个月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社保缴纳专用章)等资料的有效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需三份,证件清晰可辨、信息一致、齐全有效,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三份]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报名。 5.招标相关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盖公章)及其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期指投标报名当月能开具的前3个月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社保缴纳专用章, 彩色扫描件,盖公章)所持资料一式三套,与报名代理人同一人时,且授权工作内容包括获取相关资料的,可不用重复提交上述资料。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购买招标文件。 5.2纸版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16日0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5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房山燃气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43号 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 编:102488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于晓宇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 9:00 至 2017年12月29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12月25日 9:00 至 2017年12月29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 开标时间:2018年1月16日 9:00 开标地点: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5会议室 备注: 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本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报名期间投标人提供核验的拟派于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审计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项目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含公司的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招标人只能择优选择一家单位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16日 8:30 至 2018年1月16日 9:00 招标人联系地址: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43号 邮编:102488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编:102488 联系人:于晓宇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