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公交南站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平顺县公交南站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顺县公交南站建设项目已由平顺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发改审字[2017]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顺县青羊公交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顺县公交南站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招标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面积7430.65平方米。
3、建设地点:西沟乡川底村。
4、计划工期:12个月
5、招标范围: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1)项目批复范围内的勘察内容(地形测量及地质勘查等)
(2)设计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室外配套设计及施工配合)
(3)施工范围: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总承包的能力;
3、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4、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平顺县检查机关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6、本项目联合体投标条件: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四、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项目经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法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如法人代表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法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证、基本账户许可证、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平顺县检查机关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审计报告、企业缴纳社保凭证和明细表(需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其他证明无效)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于2017年12月 25日9时至2017年12月29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长治市政务大厅四楼报名。
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2月 25日9时至2017年12月29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长治市新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治市保宁门西街世纪城713室)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壹佰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1月19日上午9时30分。
2、开标地点:长治市政务大厅四楼。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顺县青羊公交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慧波
电 话:150*****566

招标代理机构:长治市新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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