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宣传部用于LED广告屏单一来源招标公告

委宣传部用于LED广告屏单一来源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宣传部用于LED广告屏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由于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宣传用于播放曹妃甸形象宣传电视片,广告屏位置要在唐曹高速曹妃甸工业区出口关键位置,经调查,只有唐山市五月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所属的LED广告屏,位于唐曹高速曹妃甸工业区出口,处于进出工业区的咽喉位置,是进入工业区的第一展示窗口,该公司经政府部门审批,具有广告载体设施的合法性,且附近再无其他同类设施,具有唯一性。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唐山市五月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曹妃甸工业区临港商务区市政服务大厦二层
征求意见期限:2017/12/26 —— 2018/01/02
采购人名称:中共曹妃甸区委宣传部
采购人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垦丰大街23号
采购人邮编:063299
采购人联系方式:中共曹妃甸区委宣传部 + ****-*******
采购预算金额:8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三层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邮编:06329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翟思佳 + ****-*******

财政部门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建设大街273号
财政部门邮编:063299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实名反馈至采购人和唐山市曹妃甸区财政局。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本政府采购项目主要技术指标及要求的不合理性证据或不应当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说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告 宣传 曹妃甸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