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政法装备-办公自动化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衡阳市政法装备-办公自动化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衡阳兴泰招标有限公司受衡阳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的委托,对衡阳市政法装备-办公自动化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政府采购编号:HY2009-A014

招标编号:XT2009-A017

2、招标项目:衡阳市政法装备-办公自动化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分为三个包,供应商应分包投标,评委小组分包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一包:台式商用电脑560台

第二包:笔记本电脑35台

第三包:复印机12台

第四包:激光打印机119台

注:本项目供应商需对所投产品提供安装调试及培训服务。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

(1)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

(7)提供所投品牌生产厂家或国内办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所投品牌代理经销证书;

(8)根据湘财购[2008]1号文件规定,如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仅限“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生产厂家及型号应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提供国家权威机构认定的节能产品证书复印件)。除此之外的品牌及型号的投标,将被拒绝;

(9)所投产品须通过环保体系认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及发售时间:2009年2月27日起至2009年3月18日17点30分止。

(2)报名及发售地址: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紫云街建行家属楼14-17号(市政府西门斜对面))

(3)发售价格:3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另加EMS费50元/份)。

(4)购买标书经办人需持: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购买标书时需出示以上证件的原件供审核,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因投标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6、投标截止时间:

请将投标文件于2009年3月19日上午9点前送达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招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送投标文件前以现金、转帐、汇款的方式交付包一人民币贰万元、包二、包三、包四各人民币贰仟元投标保证金(转账则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未交付足额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投标保证交纳账户: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衡阳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2
8、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09年3月19日上午9点。

开标地点: 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招标大厅。

9、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1)采购代理机构: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紫云街建行家属楼14-17号(市政府西门斜对面)

联系人: 周静、刘红波

电话: ****-**************    

传真: 0734-*******

(2)采购单位:衡阳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

联系人:刘迎波 联系电话:****-*******

(3)监管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王秋林、宁向阳 联系电话:0734- **************

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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