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地区索县G317线(K1780+900)至赤多乡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那曲地区索县G317线(K1780+900)至赤多乡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地区索县G317线(K1780+900)至赤多乡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那曲地区索县G317线(K1780+900)至赤多乡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藏交发[2017]3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PSL贷款资金,招标代理人为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索县热瓦乡北侧的色尼村,与G317相接形成T型平面交叉,G317里程为K1780+900附近,终点定于索县赤多乡。路线分为一条主线和三条支线,其中主线全长76.883公里, 支线长5.281公里,路线全长82.164公里。本项目含3条连接线,热瓦乡连接线长1.372公里,斯定卡村连接线长0.292公里,嘎殴卡村连接线长3.616公里,连接线总长5.281公里。

2.2主要工程量为大、中桥776.28延米/8座、小桥51.12延米/3座、涵洞244道。主线K0+000-K53+080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主线K53+080-K78+153.903及3条连接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2.3 本项目计划工期28个月,计划工期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

投标人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因征地拆迁等外部环境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开工迟缓或整体工期顺延等情况,相应费用不另行补偿。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合同段

划分

起讫桩号

路线长度

(Km)

主要工程内容

一标段

K0+000—K40+000

40.666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全部工程内容,其中主线长39.170 Km,热瓦连接线长1.496Km,总长度40.666Km。

二标段

K40+000- K78+153.903

41.622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全部工程内容,其中主线长37.714 Km,斯丁卡连接线长0.292 Km,嘎欧卡连接线长3.616 Km,总长度41.622 Km。

说明:以上涉及到的各项工程术语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标准。

2.5质量目标要求: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人员、业绩、财务状况的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完成过下列在2012年1月1日之后交工的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业绩:(1)累计路基工程60公里;(2)累计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60公里;(3)独立完成大桥1座。

注:(1)业绩要求中的路基、路面、桥梁工程业绩均为国内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国外业绩无效;(2)养护工程不能作为本次招标的企业工程业绩。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企业业绩如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已建主包业绩,其网页截图中能明确查到工程名称、公路等级、里程长度、交工日期和本次招标业绩最低要求对应的各项工程内容信息(主要指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等工程类型及其数量),并能清晰计算出路基累计长度,大桥座数及长度。如某项业绩未通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或在截图中不能查找出本次招标所需的工程信息,则视为未填报此项业绩。如网页截图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执行,并将相关行为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若上述网站不能查询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证书),三者缺一不可。

3.1.2项目经理(备选人)应持有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现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内容中至少应包括路基、路面、桥梁3类工程之一,附任职业绩证明材料)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人)应持有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内容中至少应包括路基、路面、桥梁3类工程之一,附任职业绩证明材料)的项目总工,投标人自有人员;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备选人)应持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过渡考试合格证》(必须同时具备材料、桥梁2类专业之2),注册在承担本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的乙级以上试验检测母体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试验检测机构的自有、工地试验室负责人。招标人将在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核实(核实内容主要包括证书专业、级别、注册单位)上述证件信息,并以核实后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与网上核实信息不符的,其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评审。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和格式填写,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招标文件未要求内容,属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不在评审范围内,不作为核实证明材料。

3.1.3本标段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的公路工程项目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小于4亿元人民币、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经审计的投标人的2016年财务会计报告中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至少有两年盈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人员和业绩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和业绩一致,不得调整,否则按重大偏差处理。

3.3 投标人须符合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区内外大型企业在藏信用及履行法人职责能力的试行管理办法》(藏交发[2016]845号)和《关于加强区内外大型企业在藏信用及履行法人职责能力的试行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通知(藏交发[2017]425号)中“增强企业在藏信用及履行法人职责的能力”的规定。

3.3.1 区外大型企业。

(1)具备建筑企业(公路工程施工类)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且在西藏注册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子公司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履行法人职责,独立投资经营,各项税费均在西藏缴纳;

(2)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国有企业(建设类)在藏注册的子公司必须为企业集团管理层次中三级以内子公司,其他大型企业(建设类)在藏注册的子公司必须为企业集团管理层次中二级以内子公司;

(3)在藏注册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贰亿元。

3.3.2区内大型企业。

(1)具备建筑企业(公路工程施工类)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叁仟万元。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获得2016年度交通运输部或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AA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两个标段投标,其他等级的潜在投标人只限对一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

3.8依据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藏交发[2016]640号、藏交发[2016]749号、藏交发[2017]151号和藏交发[2017]583号文件精神,潜在投标人须到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审核确认后方可报名。

3.9根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投标人应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备选人)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出具的日期应与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同日或在其之后,查询最短期限:2014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对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其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评审。如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延迟,则查询期限要求按补遗文件执行。

3.10 对首次参与西藏自治区公路项目建设的投标人,须获得2016年度交通运输部A级以上信用等级,方可参与投标报名。

3.11 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4.评标办法

有限数量制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资格后审),根据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区内外大型企业在藏信用及履行法人职责能力的试行管理办法》(藏交发[2016]845号)和《关于加强区内外大型企业在藏信用及履行法人职责能力的试行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通知(藏交发[2017]425号)规定,投标人在藏信用及履行法人职责能力权重占10%。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5名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根据第二信封开标时现场计算并宣布的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每日09时30分至12时30分,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由经办人持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1)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及本公告3.8款规定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审核表。

(2)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如持有旧版企业资质证书,则需同时提供该企业注册地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延迟换证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公告第3.1款所要求的人员相关证书原件、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和近三年(2014、2015、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3.3款要求的在藏注册子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在藏注册子公司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原件。

(8)3.7款要求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和3.10款要求的信用评价结果。

(9)书面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关联关系情况表。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报名表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zjtt.gov.cn)招标信息栏中自行下载。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及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自行安排。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商报》、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zjtt.gov.cn)上发布。

7.2本次招标的关键内容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zjtt.gov.cn)上公示。

7.3招标人将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zjtt.gov.cn)上公示以下相关内容: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罗布林卡路4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巴尔库路德康名居12栋A单元101-102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下载:
****************93483.rar">施工报名附表.rar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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