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A号综合楼消防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中心检验所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福建省中心检验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马尾快安科技园区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20000平方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4. 工期要求: 总工期:满足工程进度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完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不适用 ; 2.5. 工程质量要求: 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不低于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或二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一体化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二级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均具有一项类似工程经验 ;其类似工程经验定义为:企业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至少完成过1项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并经有权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单项公共建筑(含商住楼)工程。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2月27日至2009年3月5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3 时0 分至5时 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区十三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700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方式:无记名报名。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帐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万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09 年3月25日9时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www.fjjsjy.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中心检验所 ; 地址:福州西门外山头角121号; 联系人: 吴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92号华源大厦八层 ,邮编: 350001 ; 联系人: 陈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农行福州市鼓屏支行 ; 账户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账 号: 0031 0104 0003 264 。 交易中心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区十三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