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国际广场一期项目经理部物资(栏杆)招标公告

中车·国际广场一期项目经理部物资(栏杆)招标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中车国际广场一期项目经理部

物资( 栏杆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ZCGJGC-LGCG-2017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车国际广场一期项目 ,项目业主为 中车置业(太原)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中车国际广场一期项目经理部 ,使用单位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中车国际广场一期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的栏杆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中车国家广场一期项目,地点为太原市解放北路十号太原市机车车辆厂旧厂区内,本工程结构形式:地下部分框架结构,地上住宅部分剪力墙结构,地上商业及配套用房部分框架结构。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4.6投标人必须是中铁城建集团或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册范围内的供应商。

4.7本标的物的投标名额限定为10名,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通过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0 日,每日 8:00 至 18: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太原市解放北路十号太原市机车车辆厂旧厂区内,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中车国际广场一期项目经理部设备物资部办公室 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扫描无效)领取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一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投标人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投标人请于购买时自备存储设备拷贝。

6.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电汇或邮购方式发售。

6.4 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的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递交时间:2017年12月31日8:00时——2017年12月31日10:00时 。

7.2 递交地点:中车国际广场一期项目经理部设备物资部办公室 。

7.3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31日 10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

7.5开标地点:太原市解放北路十号太原市机车车辆厂旧厂区内,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中车国际广场一期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9.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中车国际广场一期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太原市解放北路十号太原市机车车辆厂旧厂区内

联系人: 杨先生

电 话: 136*****218

招标组织单位: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169号

联系人: 杨先生

电 话: 136*****218

监督电话: ****-*******

2017 年 12 月 25 日

附表1

1.招标物资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需用 数量

使用部位

招标文件售价(元)

招标人 名称

交货 地点

1

室内护栏

/

3500

中车国际广场一期1#楼、2#楼、3#楼、10#楼

200元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中车国际广场一期项目经理部

太原市解放北路十号太原市机车车辆厂旧厂区内(甲方指定施工区域)

2

空调护栏

/

500

3

室外护栏

/

600

4

单扶手

/

3000

合计









注:此标的物数量只是暂估数量,具体需求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代理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2 生产能力: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备年产 栏杆10万米 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具备500万元以上的年销售额。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

2.4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二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5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附表2

投标申请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 物资种类


招标编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纳税人身份


增值税税率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法人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邮编


单位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法人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栏杆 物资 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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