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工程设计
新民市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工程设计
新民市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 |||||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新民市灌溉管理处的委托,为 新民市 2018 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
1、项目名称 | 新民市 2018 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 ||||
2、招标单位 | 新民市灌溉管理处 | ||||
3、建设地点 | 新民市 | ||||
4、工程规模 | 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3800亩 | ||||
5、总投资 | 456万元 | ||||
6、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 ||||
7、标段划分 | 工程设计 | ||||
8、招标内容 | 设计 | ||||
9、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
10、计划工期 | 2018-01-20--2018-01-29 | ||||
11、质量标准 | 合格 | ||||
12、合同估算价 | 21.89万元 | ||||
13、投标保证金 | 0.50万元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企业资质要求 | 工程设计标段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 ||||
2、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投标 | ||||
3、其他要求 | 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投标人应在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对于省内企业应在“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对于外省企业应在“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信息申报入口”栏完整填报“外省信息”。 3、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 ||||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
1、报名时间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12-25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12-29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 ||||
2、报名要求 |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
3、招标文件起止 |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 2017-12-25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 |||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 2018-01-12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 ||||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317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
5、招标文件售价 | 600元 | ||||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投标截止时间 | 2018-01-15 09:30:00 | ||||
2、开标地点 |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公章) | 新民市灌溉管理处 | ||||
地址 | 新民市民族街32号 | 邮编 | 110300 | ||
联系人 | 李宝喜 | 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邮编 | 110005 | ||
开户行 |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 电话 | ***-******** | ||
账号 | ****************0 | 联系人 | 刘女士 | ||
传真电话 | ***-********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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