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气体工程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医用气体工程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医用气体工程已由新晃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晃发改招标核字[2017]096号文批准,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晃经源开发性扶贫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医用气体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医用中心供气系统主要包括医用中心制氧、供氧、吸引、输液天轨、压缩空气及配套系统(不包含呼叫系统),能满足医院供氧的需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1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2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1.3 招标编号:HNZT-2017JD315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有固定营业场所;
3.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
3.6 投标货物(医用中心制氧系统、中心供氧系统、中心吸引系统)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
3.7 投标人所投医用中心制氧系统如非自己生产的,必须提供制造商有效授权证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 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欢迎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31日,每天8:30~11:30, 14:30~17:00(北京时间,休息日除外)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一概不退。
4.2 获取地点: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财富中心9楼906室
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非自己生产的,提供制造商有效授权证明(复印件);
④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原始公章并留存招标代理公司。
4.4 未按上述4.1-4.3款办理相关手续的,招标文件获取申请将不予受理。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月17日09:00(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信息市场办公大楼)。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招标信息。
八、行政监督: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为新晃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晃经源开发性扶贫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财富中心9楼906室
联系人:罗芳
联系电话:****-********
十、投标保证金管理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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