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路灯维护材料及维修工具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路灯维护材料及维修工具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7年第二次路灯维护材料及维修工具采购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路灯 | ||
采购单位 | 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长乐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12月26日08:5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2月27日08:30至2018年01月10日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1月22日09:00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楼2层5-2单元。 | ||
预算金额 | ¥459.85095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丽英 | ||
项目联系电话 | 电话:****-******** ,传真:0591-******** | ||
采购单位 | 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乐市吴航街道洞江花园别墅区A1-A4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欣铭、138*****18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楼2层5-2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丽英、138*****183 | ||
附件: | |||
附件1 | [350182]HW[GK]*******.doc |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受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第二次路灯维护材料及维修工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第二次路灯维护材料及维修工具采购
项目编号:[350182]HW[GK]*******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丽英
项目联系电话:电话:****-******** ,传真:05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
地址:长乐市吴航街道洞江花园别墅区A1-A4
联系方式:陈欣铭、138*****1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丽英、138*****18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楼2层5-2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灯具采购
数量:一批
项目基本概况:本次采购项目为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的灯具采购。
合同包二:
采购项目的名称:维修工具采购
二数量:一批
项目基本概况:本次采购项目为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的维修工具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适用于包1、包2)。2、特定条件: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投标人所报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投标人应提供经营活动场地证明材料及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列表) (适用于包1、包2)。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适用于包1、包2)。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9.85095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27日 08:30至2018年01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楼2层5-2单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相关查询结果打印件佐证。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由评标委员会中的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人监督人员在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检查不合格)。其他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6%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注:以上政策如在公告期间有变更、修改,则按项目发布公告前最新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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