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高新分局警用电动车配备相关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高新分局警用电动车配备相关设备招标公告
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关于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警用电动车配备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河南中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的委托,就“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警用电动车配备相关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警用电动车配备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焦示谈判采购-2017-115 三、采购项目说明:本项目为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警用电动车配备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本项目控制价:10365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 注:(1)须携带填写好的《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报名登记表》,(此表请登录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一式三份);(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4)无不良信用和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查询页面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证件均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 六、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2月26日--2017年12月28日止,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谈判文件出售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焦作市神州路西段科技总部新城东区9号楼一楼) 3、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谈判文件售价:300元/每份,售后不退; 七、响应性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月4日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将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当日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原封退还。 2、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焦作市神州路西段科技总部新城东区9号楼二楼开标室)。 八、开启有关信息 1、开启时间:2018年1月4日9:00(北京时间)。开标时投标人须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到场。 2、开启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焦作市神州路西段科技总部新城东区9号楼二楼开标室)。 十、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5*****025 地址: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秦屯村北 代理机构:河南中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511 地址:焦作民主中路82号老房管局院内东五楼 十一、监督单位: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17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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