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管”范围城市道路和公路养护作业服务招标公告
“大城管”范围城市道路和公路养护作业服务招标公告
武汉市汉南区公路管理局
“大城管”范围城市道路和公路养护作业服务
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00239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汉南区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对其”大城管”范围城市道路和公路养护作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SH0027FW18IH-0002
(二)项目名称:“大城管”范围城市道路和公路养护作业服务
(三)采购预算:411.69 万元(含财政资金411.69万元,其他资金0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第1包:
⑴项目包编号:SH0027FW18IH-0002
⑵项目包名称:“大城管”范围城市道路和公路养护作业服务
⑶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⑷用途:道路环境卫生及养护管理
⑸服务期:5年
⑹简要技术要求:城市道路和公路环境卫生及养护管理
⑺采购预算:411.69 万元
2.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为无效投标。
二、资格预审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起至2018年1月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 时~ 12时、下午14时~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8号2号楼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6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自己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3、以上证明材料须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格预审的内容、标准和方法: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有有效的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身份证;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交通厅颁发的公路养护三类乙级及三类甲级资质证书;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道路养护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道路养护专业高级及以上技师证(且不少于10人)及与投标单位之间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5)投标人须具备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的条件;
(6)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须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
(8)投标人应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或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证明的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截止之日前);
(9)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1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12)本项目不受联合体投标。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二)预审标准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申请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
(三)预审方法
1、合格制资格预审。
四、需提交的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人在参加资格预审原件审查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所列证件的原件及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以供查验,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身份证;
2、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提供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4、道路养护技术负责人高级及以上技师证(不少于10人)、劳动合同;
5、具备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或站房租赁合同);
6、近二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须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
8、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或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证明的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截止之日前);
9、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网页截图;
11、投标人所提供投标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五、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提交
(一)送达截止时间:2018年1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开标室(湖北省武汉市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对面附楼内)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日期:2017年1月3日10时00分。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7年12月25日起至2018年1月2日止。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汉南区公路管理局
地 址:武汉市汉南区银莲路167号
联 系 人:陈和平
电 话:138*****718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8号2号楼
联 系 人:方羽龙
电 话:***-********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
武汉市汉南区公路管理局
2017年12月25日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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