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东新区劳动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东新区劳动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东新区劳动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东新区劳动路道路工程,已由麻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麻发改综 [2017]85号、麻发改综 [2017]10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麻阳苗族自治县建筑工程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东新区劳动路道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县城东新区
2.3 建设规模:路长520米,路幅宽12米以及管网、路灯、绿化等工程,投资约1312.76万元。
2.4 工期要求:18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
2.7 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
2.8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注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 关键岗位人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7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六个月(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以网上查询为准,须提供查询网址、方式及密码);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纪录(须投标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含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证明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开户名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建行城东支行
帐 号:4300 1518 0720 5999 8888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的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须派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报名并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6.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6.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建筑工程公司会议室(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兰家社区新城路西五弄008号);
6.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
6.6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7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除第3项资质证书外的所有资料均验原件并留加盖行政公章彩色影印件胶装贰套):1、公告期间内开具的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日期以电脑打印时间为准);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已更换后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须清晰且可扫描查询);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人身份证;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7、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相应的有效的资格证件,并提供企业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6个月(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的社保证明,以网上查询为准,必须提供查询网址、方式及密码;8、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9、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纪录(须投标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含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证明;10、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11、目标管理承诺书。
以上的资料、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完整、有效,且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否则,恕不受理。招标人将随时对以上资料、证件、证明再进行核查,若招标人在核查时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相应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 特别申明:9.1.本项目为县庆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由中标人筹措项目建设资金进行全过程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且中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9.2.为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投标人报名前需与招标人签订目标管理承诺书。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常驻现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随意更换和撤离关键岗位人员(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招标人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管理并实行电子签到制,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在报名前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持法定代表人全权授权的委托书到招标人处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并携带单位公章及法人私章签署目标管理承诺书。10.行政监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的要求进行,并接受行业监督机构和相关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和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麻阳苗族自治县建筑工程公司
地 址:麻阳县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迎丰中路228号
联 系 人:宋先生、高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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