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档案馆及工人文化宫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综合档案馆及工人文化宫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KJ2017-GC026 |
开标时间:2018-01-19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地区: |
清流县综合档案馆及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编号为FJKJ2017-GC026 的清流县综合档案馆及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清发改〔2017〕1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 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清流县综合档案馆及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设计) ; 2.2. 建设地点: 清流县龙津镇 ;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人文化宫按照中型馆标准建设;县档案馆按照县级二类档案馆标准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10439.9 ㎡,新建 1 幢十层钢筋砼框架结构工人文化宫及综合档案馆大楼,总建筑面积11804.67 ㎡,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0325.37 ㎡(工人文化宫建筑面积 5007 ㎡,综合档案馆建筑面积5229.27 ㎡);不计容建筑面积 1479.30 ㎡(地下室建筑面积1479.3 ㎡)。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主体工程建筑基础工程、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通风工程及配套室外道路、停车场、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 5000 万元,本项目建安费约为3828万(最终以经财政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为计算依据)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清流县综合档案馆及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 2.6.2. 内容:设计范围包括该项目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设计(报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智能化、室外工程、景观工程、人防设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为准。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8 年 4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18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且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出具投标单位工商注册地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规划、设计原因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设计项目(投标人和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可以重复)。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12 月26 日至 2018 年1月 2 日,每天 9 时 00 分至 11 时00 分,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凤翔街龙祥大厦199号三楼。联系人:小蓝,联系电话:152*****283)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至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止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工程名称(可缩写)和招标编号,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萬陆仟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1 月 19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 ; 8.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9.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费用 10.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建安投资约3828万元,工程设计收费方法: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下浮率35%,详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招标人: 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清流县碧林北路5幢 邮编:365300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96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 ; 联系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凤翔街龙祥大厦199号三楼 ,邮编: 365300 ; 联系人: 卿先生、小蓝、邓工 招标相关事宜联系电话:136*****342、152*****283、139*****118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清流县农村信用联社; 开户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30510010010000023480; 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监管部门 部门名称:清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监督电话: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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