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屏障预埋件招标公告
声屏障预埋件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17601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武汉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声屏障预埋件材料,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水电四局成都地铁项目,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新建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为中国电建在成都中标的PPP项目,是成都市区连接天府国际机场的轨道交通线路,也是天府新区连接主城区并提供快速服务功能的主要通道。18号线分为一期和二期工程,一、二期与天府国际机场同步建成,投入运营。二期工程由于线路设计敷设于成都市天府新区郊外,为考虑工程总体造价,二期工程主要以高架桥形式布置;高架段起于龙泉山隧道出口,止于盾构区间前U形槽,线路总长15.695km,其中高架7段总长12.95km。
2、招标范围: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运输及运抵现场后的服务等。投标人确保供货完整,满足招标人对使用和性能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
3、采购数量:招标采购的物资材料数量如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主要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采购时间
备注
1
声屏障预埋件
详见图纸
吨
700.0
根据需方工程进度及供应计划要求交货日期进行供应
合计:
700.0
采购数量:预计总量为700.0吨。(以上采购数量为暂定量,实际量根据工程实际施工需求量为准,如发生招标方实际需求量与标书采购数量有偏差,投标方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招标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4、交货时间:2018年01月18日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土建7标项目经理部制梁场指定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6.1 根据需方提供的声屏障预埋件图纸,加工制作,最终结算重量以过磅重量为准且负偏差不超过设计值的3%。
6.2 声屏障预埋件上面板M1、预埋锚栓、螺母垫圈均应做防腐处理,基础面以下150mm范围内的锚栓及其外露部分(包括螺母、垫圈)均采用热浸镀锌防腐(锌层附着量不低于500g/㎡,即任何局部锌层厚度不低于80um),预埋钢板M1采用热浸镀锌防腐(锌层附着量不低于610g/㎡,即任何局部锌层厚度不低于86um),螺栓为高强10.9级M24螺栓,螺杆外露混凝土面长度为130mm,丝扣长度170mm满足上层预埋板安装要求,下面板M2不做防腐要求。
螺栓及平垫圈的材质为45#钢,高强度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1288-2006)、《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GB/T1229-2006),《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T1230-2006)、《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2006)的规定。
6.3供方保证所供材料或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
6.3投标报价为综合性单价(加工制作+运费+检测及售后服务费+17%专用增值税税金),在供方合同执行期内不予调整;
6.4声屏障预埋件设计图纸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满足需求。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建筑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模板供货合同不少于5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至少1份在3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应具有模板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3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到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清风乡清风街道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土建7标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持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现金方式,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清风乡清风街道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土建7标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8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武汉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江岸科技大厦4楼423室
邮 编:430014
联 系 人:陶醉
电子邮箱:********11@qq.com">********11@qq.com
开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土建7标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
账 号:****************8(用途注明: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土建7标项目经理部声屏障预埋件投标保证金)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昆仑东路77号水电四局办公室
邮 编:810007
联 系 人:米宏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1@qq.com">********1@qq.com
九、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地铁项目综合管理部
监督电话:156*****808
2017年12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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