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及大格勒乡政府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派出所及大格勒乡政府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格尔木市公安局黄河路派出所及大格勒乡政府广场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编号:QH2009-030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公安局黄河路派出所及大格勒乡政府广场工程,已由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发改投[2008]3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格尔木市统建办,建设资金来源分别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市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格尔木市

2.2 计划工期:A标段:2009年3月~2009年5月

B标段:2009年3月~2009年4月

2.3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4 标段划分:A标段:格尔木市公安局黄河路派出所

B标段:大格勒乡政府广场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A标段: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B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较好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任意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09年3月2日至2009年3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6号1幢36-7号(银龙商务大厦7楼712室)持单位介绍信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3月9日10:00时,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6号1幢36-7号(银龙商务大厦7楼712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招网》和《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格尔木市统建办

联系人:边文平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6号1幢36-7号(银龙商务大厦7楼712室)

邮 编:810001

联系人:巨生莲

电 话:****-*******

传真:****-*******

开 户 银行:青海银行营业部

帐 号:***************

2009年3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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