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及大格勒乡政府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派出所及大格勒乡政府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格尔木市公安局黄河路派出所及大格勒乡政府广场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编号:QH2009-03039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公安局黄河路派出所及大格勒乡政府广场工程,已由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发改投[2008]3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格尔木市统建办,建设资金来源分别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市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格尔木市
2.2 计划工期:A标段:2009年3月~2009年5月
B标段:2009年3月~2009年4月
2.3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4 标段划分:A标段:格尔木市公安局黄河路派出所
B标段:大格勒乡政府广场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A标段: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B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较好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任意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申请人于2009年3月2日至2009年3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6号1幢36-7号(银龙商务大厦7楼712室)持单位介绍信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3月9日10:00时,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6号1幢36-7号(银龙商务大厦7楼712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招网》和《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格尔木市统建办
联系人:边文平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6号1幢36-7号(银龙商务大厦7楼712室)
邮 编:810001
联系人:巨生莲
电 话:****-*******
传真:****-*******
开 户 银行:青海银行营业部
2009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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