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水松地区曾家溪II号地块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常宁市水松地区曾家溪II号地块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常宁市水松地区曾家溪II号地块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常宁市水松地区曾家溪II号地块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工程施工经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常发改招[2017]30号文及常发改招[2017]6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省环保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常宁市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常宁市水松地区曾家溪II号地块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常宁市水口山镇
2.3 建设规模:常宁市水松地区曾家溪Ⅱ号地块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工程施工主要建设规模与内容包括:
(1)沿场地周边修截水沟,拦截场外雨水;
(2)酸浸超标土壤经开挖后运送至已建成的“常宁水口山地区历史遗留含重金属危险固废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工程(一期)”进行安全填埋;
(3)清运酸浸超标土壤后,对水浸超标土壤进行原位稳定化处理;
(4)对污染场地进行平整,并采取客土50cm封盖,阻隔场内残留重金属污染土壤与周边环境和居民的直接接触;
(5)对场地播撒草籽,进行生态恢复;
(6)种植结构调整:场地治理达标后,拟建设高效生态林。
本次招标金额约800万元。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环保验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 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常宁市水松地区曾家溪II号地块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
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按湘建建〔2015〕57号文配备要求,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所有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需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6月-2017年1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4 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根据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公告期间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在报名前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到招标单位了解项目情况,与招标人签署诚信承诺书(联系人:彭志勇,电话:150*****797)。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资格审查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的“评分入围法”,确定评审计分由高到低排序的9家合格投标人入围。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16时30分。以到帐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或以其它方式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建设衡阳分行石鼓支行
银行帐号:****************9999-0154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12月26日~2017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持以下资料原件:
?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身份证;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若可通过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原件);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⑤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身份证;
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及身份证;
⑦省外企业需提供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的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信息凭证(或有效的入湘登记证)及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证件真实性证明和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并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⑧提供关键岗位人员近六个月(2017年6月-2017年1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网上查询账号及密码;
⑨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公告期间出具的行贿档案记录查询证明(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
10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1诚信承诺书。
(①、②、⑨、11留原件,③、④、⑤、⑥、⑦、⑧、10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州大道蒸德大厦)购买招标文件。
6.2上述所有资料验原件并提交两套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3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投标中及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不得擅自变更,若须变更须征得业主同意并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6.4凡资料不全、超过时间者,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如未按规定时间到账作废标处理。
6.5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6.6网上报名:投标人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请于2017年12月26日~2017年 12月3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hyggzy/)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清单等技术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清单等技术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清单等技术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7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6.8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及补充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8年2月2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州大道蒸德大厦)
7.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州大道蒸德大厦)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投标人报名后必须参加投标,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投标,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实施处罚。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10.联系方式招标人:常宁市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常宁市青阳北路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254号汇富中心A栋821
联 系 人:罗先生
监管部门: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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