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便携式肺功能测试仪项目征求意见函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便携式肺功能测试仪项目征求意见函

致相关采购当事人:

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采购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性,我中心受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委托将对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 便携式肺功能测试仪实施政府采购。现将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需求原文转发(详细技术需求见附件——项目需求书),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诚请相关采购当事人依法提出项目需求书中存在的问题。我中心将提出的意见及时转交采购人,并请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技术需求。征求意见时间自2017年12月27日至2017年12月29日16:00。

采购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征求意见有效期内提出,并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原件方式送达我中心,同时将意见函电子版发送到我中心邮箱。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中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提出意见的,采购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意见函件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

征求意见受理时限:三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pc@tjgpc.gov.cn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26日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便携式肺功能测试仪需求书供应商意见函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求书,现提出意见如下:

□ 资质要求具有倾向性(详见附件)

□ 技术需求具有倾向性(详见附件)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17年x月x日

附件: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求书的详细意见


肺测试仪项目需求书.doc

标签: 肺功能测试仪 便携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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