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基地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谈 判 邀 请
受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对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建设国家级产品质量培训研究基地仪器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建设国家级产品质量培训研究基地仪器设备
2.谈判文件编号:LNZC********
3.采购项目需求:本采购项目为7个合同包,供应商可兼投兼中,但对包内所有品目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1包:免棱镜全站仪(2台)。
2包:激光测距仪A6(1台)。
3包:双控智能马弗炉(1台),双头制样粉碎机(1台),锤式破碎缩分机(1台),全自动工业分析仪(1台)。
4包:矿用机电设备测试仪(1台)。
5包:防脱钩试验仪(1台)。
6包: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1台),法国射线计量报警仪(1台),超声波测厚仪(1台),磁粉探伤仪(2台),美国便携式硬度计(2台),涂镀层测厚仪(1台),射线机(1台)。
7包:数码显微仪(1台),涡流检测装置(1台),黑度计(2台),超声波探伤仪(2套)。
具体参数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提供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3.如果所提供的系统设备供应商是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书;
4. 供应商需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2009年3月3日—2008年 3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在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和平区抚顺路64号,原奉天纺纱厂南门)506室免费获取电子文档。获取文件时,须同时交纳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报价总价的百分之一(取整至千元)
递交谈判保证金截止时间:2009年3月10日15:00
递交谈判保证金的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18财务室。
四、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09年3月11日9:00(北京时间)。
五、谈判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6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联系方式:
单 位 名 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沈阳中山支行
邮 编:110002
地 址:沈阳和平区抚顺路64号
采购文件咨询:采购一处 王蕴武 ***-********、********(传真)\LNZC111@126.COM
费用退缴咨询:财务室 024-********、********
谈判环节咨询(包括成交通知、合同领取咨询):招标处
二○○九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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