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宁波穿山港工程自购房建物资集中采购(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物资】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宁波穿山港工程自购房建物资集中采购(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宁波穿山港铁路站后工程 自购物资集中采购竞争性谈判(第二次)公告 谈判编号:NBCSG-15-DEC 1. 采购条件 项目建议书批复情况《中国铁路总公司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宁波穿山港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985号。勘察设计及各阶段批复情况《中国铁路总公司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宁波穿山港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059号。批准的建设规模项目已批复,新建穿山港铁路工程施工工期3.5年,北仑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施工总工期2年。 项目业主为萧甬铁路责任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宁波穿山港铁路项目经理部。 ********8">2. 项目概况及工期进度安排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及工期进度安排 新建穿山港铁路起自北仑支线大碶站至终点中宅站,线路全长29.29km,新设穿山港、中宅两个中间站;改建大碶站;预留柴桥站。北站支线电气化起自宁波东站(不含)至终点北仑站(含),线路长度30.16km,其中五乡镇段改线长度3.10km,大碶至霞浦段改线长度4.07km;另含北环线至北仑支线联络线线路长度1.22km。新建穿山港铁路起自北仑支线大碶站至终点中宅站,线路全长29.29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通信信号信息工程、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房屋工程、给排水工程、机务、车辆工程、站场工程、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本次工程范围不含平改立相关配套工程。站后四电及相关工程总工期:790日历天(其中北仑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30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2月,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4月(其中北仑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2017年12月竣工)。本项目建设合同总工期 26个月,竣工日期为 2019年 04月。 2.2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1:《宁波穿山港铁路站后工程集中采购物资一览表》。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影印件;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影印件; 2.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 生产能力要求:满足交货期要求; 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2015至2016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至少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须提供支行及以上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物资须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每批物资到货后,采购人将组织监理、业主共同进行现场随机取样,并由采购人送至具有检测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如物资检验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将供应商列入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公司黑名单,上报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及施工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 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需提供近五年内的供货合同; 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并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及不良履约信用记录; 8.其他要求: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近一年如有注册资金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3.3本次采购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宁波穿山港铁路站后四电工程自购物资资格要求一览表》。 ********0">4. 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5日(每天9:00-18:00,节假日休息)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对本次采购进行响应并购买谈判文件。并请同时于2018年1月5日18:00前完成。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包件表,售后不退。标书费采用汇款方式收取,汇款的由投标人汇入如下开户名称: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宁波穿山港铁路工程项目;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西门支行营业部,帐号:****************0。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只有标书款汇单扫描件发送至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邮箱(********90@qq.com)才能下载谈判文件。 ********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2">5.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中国中铁招标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并在规定的时间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 9时00分。提醒投标人应提前上传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投标无效。 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6. 谈判时间和地点 6.1谈判时间:2018年1月11日9:00时。 6.2开标方式: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线上开标;(提醒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勾选开标自动解锁)。 ********3">7. 谈判组织机构及职责 7.1本次竞争性谈判工作由采购人(招标人)组织,并接受有关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0">7.2本项目谈判机构为竞争性谈判评审小组(评标委员会)。 7.3谈判评审小组由采购人负责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评审小组主要职责是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厂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与通过评审的厂商进行价格谈判。 ********4">8.谈判程序 8.1谈判厂商按规定时间给予解锁,进行公开开标,报价采用一次报价。 8.2开标结束后,由谈判评审小组按谈判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以最终报价为依据由低到高依次顺序推荐中标人。 ********5">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china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 ********6">10.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穿山港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五乡公路1055号 联 系 人:徐利平 电 话:135*****353 组织单位: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 系 人:刘承现 电 话:183*****828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1:********&FileId=6d379082-f96f-4e30-8c11-1d9f********">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宁波穿山港工程物资(第二次)招标包件一览表及需求一览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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