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配备采购、执法车辆采购项目

伊通满族自治县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配备采购、执法车辆采购项目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配备采购、执法车辆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市建设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17年12月26日17: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2月27日08:30至2018年01月03日16:00
招标文件售价¥1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吉林省富利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东3号门)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7日09:30
开标地点华苑宾馆3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43.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飞宇
项目联系电话157*****655
采购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市建设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富利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东3号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二次)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0138号文件,吉林省富利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伊通满族自治县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配备采购、执法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单位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市建设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JLFLSYT-17A05
2.2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配备采购、执法车辆采购项目
2.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标包划分、编号、采购范围、交货期及预算:


编号

采购范围

交货期

预算(万元)

第二包

JLFLSYT-17A05-2

执法车辆4辆(面包车)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3.2

第三包

JLFLSYT-17A05-3

执法车辆2辆(皮卡车)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0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范围内的企业、组织;
3.3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近一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原件(近一年)、企业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近一年)、公司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含公司、法人、被授权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社保证明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吉林省富利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每本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华苑宾馆3楼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18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市建设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费瑛珉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富利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东3号门
联系人:齐飞宇
电话:157*****655


2017年12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执法车辆 标识 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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