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招标公告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招标公告




金塔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金塔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已由金塔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具备社会资本政府采购条件。经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塔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金塔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加采购活动,择优选定项目社会资本方。

一、项目名称:金塔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JTCB(2017)254号

三、项目授权主体:金塔县人民政府

四、项目实施机构:金塔县交通运输局

五、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金塔县全县10个乡镇54个行政村道路工程、村组道路整治工程及村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三大项工程道路工程。

(1)道路工程

修建道路300km,结合本项目的功能定位,沿线地形、地质、地貌等条件,区域路网规划、远景交通量发展预测、路网通行能力分析进行专项设计。

(2)村组道路整治工程

村组道路整治工程主要涉及道路绿化、道路美化、道路沿线及周边“三堆”治理工程。道路绿化主要在道路两侧栽植绿化带及居民点门前栽植景观树,绿化工程量32800m。道路美化主要对使用年限较长的沥青路面加罩沥青,并整修路肩,重点道路两侧安置太阳能路灯,道路美化工程量30000m。

“三堆”治理工程主要对道路两侧及周边,村组居民点门前柴草堆、粪堆、垃圾土堆进行彻底清理整治。三堆治理工程量20000m3。

(3)村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树沟衬砌41398m,新建文化墙973m,文化墙是县城文化的最佳展示点,也是宣传县城文化的好办法,它有助于县城文化的不断扩展和更新。居民点门前台沿硬化14575.4m2,住房墙体粉刷及门面改造40110 m2。渠道整治1.19km,主要对示范村组居民点周边,渠道岸台硬化及渠道两侧垃圾清理。残垣断壁整治5600m,主要对新建示范村组居民点及周边遗弃的废旧房屋、残垣断壁进行拆除,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整体形象及风貌。

购置设施设备1939台(辆、套、个)。主要对垃圾设施及环卫设施进行配套建设。其中:购置封闭式垃圾收集车(3吨)5辆、手推式小型扫路机50台、餐厨垃圾收集车1辆、果皮箱500个、洗扫车1辆、道路清洗车10辆、电动垃圾收集三轮车76辆、垃圾箱1296个。

2、项目总投资:项目动态总投资20120万元,其中静态投资19326万元,建设期利息794万元。本项目的资本金比例设置为20.48%,即4120万元,全部由社会资本出资。其他资金由社会资本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自行筹集并由社会资本方负责偿还。

3、项目合作期限:合作期共15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为13年)。

4、项目地点:涉及金塔县全县10个乡镇54个行政村。

5、运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6、项目投资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7、其他: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的价格将根据《PPP协议》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六、采购需求

1、工程设计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基础上,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项目工程建设预算,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对于设计方案和施工预算的评审。

2、资金筹措

根据项目工程建设预算及建设进度安排,完成各时间节点资金筹措工作,保证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自行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合理规划资金来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筹措资金成本。

3、工程建设

完成工程设计全部内容的施工,包括设备采购与材料供应;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三堆”处理建设工程等工程建设;组织竣工验收;采购调试相应设备。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要求工程一次验收合格。

4、运营养护

项目设施的日常养护、移交前的人员培训等服务。包括保证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含路基、路面、边坡、人行道)、照明、及附属设施的可用性,保持人居环境治理效果稳定。

七、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第1)至5)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申请人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投资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具有经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最近一年度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中年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合规要求

(1)社会资本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申请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过去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等不良记录;资产、业务、经营活动没有处于被法院执行的状态;没有因上述原因成为法律诉讼对象;

(2)申请人提供检察院出具的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必须是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含发布公告当天)后出具的,对于未提供或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申请人,其申请文件无效。

(3)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以资格预审前5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与本级政府脱钩

如投标人为县本级国有企业或平台公司,则需满足《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4、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请申请人于 2017年12月27日至 2018年1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3)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7年内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查询记录,以上所有证件必须携带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带至报名现场。(具体报名事项请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资格预审时间:2018年1月18日9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申请人资格证明原件递交至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不符合密封要求的资格预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十、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采购程序。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十一、报名须知: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金塔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金塔县解放路280号

联 系 人:殷海超

电 话:****-*******

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87号锦绣阳光嘉园11-1-2门店

联 系 人:张鹏

联系电话:188*****175

十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的相关规定。

十四、是否为PPP:是

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综合治理 农村 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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