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直饮水系统BOT建设 招标公告
办公楼直饮水系统BOT建设 招标公告
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直饮水系统BOT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公告
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的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直饮水系统BOT建设项目(采购计划编号:JYTP-ZZ*******;委托代理编号:JYTP-ZZ*******)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直饮水系统BOT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JYTP-ZZ*******;委托代理编号:JYTP-ZZ*******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万元/年) |
1 | 直饮水服务 | 1 | 项 | 14.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 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直饮水服务 | 本项目要求采用BOT建设模式,即由成交单位在采购单位负责投资、安装、维护、维修(人为恶意损坏、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直饮水系统、并对软件系统进行免费升级,业主单位负责管理和保管直饮水系统,不丢失不盗窃。服务期内采购单位按成交单位报价每年支付相应的服务费,服务期满后整个直饮水系统移交给采购单位。 | 1.成交单位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成交单位负责十年服务期内所有设备的维修维护及系统升级等工作,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检查,对水质进行抽检,并及时更换配件及相关耗材(如因采购人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采购人负责维修材料费,成交单位负责免费维修)。 3.在服务期内成交单位必须为最终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热线(7×24小时),负责解答用户在设备使用中遇到的问题,须到场解决的,成交单位技术人员须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设备故障问题。 4.在服务期内应提供7×24小时现场保修和技术支持服务,提供1小时响应,如诊断为硬件故障,应携带备件并进行现场更换,承诺尽力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如果故障不能在24小时内排除,应提供免费替换服务。 5.成交单位须每月对设备进行巡查,对发现问题的设备进行维修维护,保证所有设备的正常使用。 6.成交单位须每季度对水质进行抽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CJ94-2005);成交单位须每年组织具有CMA或MA认证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按照CJ94-2005的国家标准进行水质抽检。 | 1.本项目工期要求:正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验收,并保证正常供水。 2.服务期限:10年。 3.付款方式: (1)每年1月初支付年服务费总额的50%,剩余50%在每年12月初支付; (2)付款均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成交单位开具。 |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 | 是( √ ) | 是( √ ) | |
否( ) | 否( )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单位可不提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单位可不提供)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01 月03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城市风景18栋2楼208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王和健
联系电话:****-********
地 址:株洲市沿江中路68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萌 杨丽娜
联系电话:****-********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城市风景18栋2楼208室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采购计划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提交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及报价; (2)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3,原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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