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采购及安装资格预审 招标公告

起重机采购及安装资格预审 招标公告







二十二冶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起重机采购及安装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201310-2017-CGZX-曹装备-起重机-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就双梁吊钩门式起重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 基本情况

1、 买 方:二十二冶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2、 招标人: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公司

3、 项目简介:本工程设备安装于北露天西侧,主要成品吊装。门式起重机、采购与安装项目,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范围包括:起重机、过跨车的设计、生产、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验收、技术培训、仓储保管、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相关部门检验、验收、整机交付使用、各类资料的提交、结算阶段工作、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售后服务;通过特检所的检验并取得相应的检验报告,然后取得曹妃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使用登记证。投标人设备应在出厂前投保,在正式交付招标人之前(含装卸、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环节),产生的产品损坏、灭失等情况,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4、 必须在投标单位加工制作,不许转包或分包。

5、 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双梁吊钩门式

起重机

MG-A型50/10吨



1

注:含吊车YC3*70+1(内含钢丝)主电缆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企业。国内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资质能力,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 银行资信记录良好(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由投标人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5、 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6、 本次招标只接受在中国境内设有生产工厂并且所有投标产品均在国内生产的制造商,不接受在国外生产或在国内建厂但还没有足够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

三、 资格预审报名及方式

1、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7日8:00~ 12月29日8:00

2、 报名方式:登录中冶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预审申请录入。

网址:(http://ec1.mcc.com.cn:8000/logonAction.do)

报名联系人:薛满民(主管) ****-*******

郭 欣 ****-*******

技术负责人:吴 海 138*****175

电子信箱: 150*****627@163.com

四、 资格预审需提供的资料

电子商务平台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3、 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 银行资信证明;

5、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6、 安全生产标椎化二级

7、 近三年同类设备有至少6份供货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五、 标书费缴纳时间及方式

标书费:无

六、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中冶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

网址:(http://ec1.mcc.com.cn:8000/logonAction.do)

七、 投标方式

登录中冶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投标报价录入及上传投标文件。

网址:(http://ec1.mcc.com.cn:8000/logonAction.do)

八、 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9日15:00

开标时间: 2018年1 月9 日15:00

开 标地点:中冶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九、 付款方式

节点1:合同签订生效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卖方需同时提供由银行出具的等额预付款保函证明。

节点2:设备全部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同时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总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及收据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到货款。

节点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买方验收合格并取得曹妃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使用登记证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验收款;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12个月后28天内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

(注: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如提供虚假发票,立即停止付款并按发票金额的30%收取对方单位违约金,因卖方未能及时提供合法发票影响工程进度的,买方不承担相应责任。2、卖方所开具的所有保函应为卖方对买方开具的有效合规的保函格式。3、所有关于发票约定的都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税率17%。)

由二十二冶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付款

支付方式:承兑汇票。

十、 供货周期

设备计划到货日期:2018年3月30日前,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十一、 质量保修期

全部设备调试验收完毕并取得曹妃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使用登记证之日起,质量保修期为12个月。

十二、 重要提示

本次招投标全程无纸化,所有过程均在中冶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上体现,包括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报价(电子表格清单和网上招标清单要一致)、评标、定标过程,各投标单位要密切关注网上信息,由此而引起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不得更改计划中的品牌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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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起重机 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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