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头村委会工程招标公告
东头村委会工程招标公告
(网上电子招标)程溪镇东头村委会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宏茂闽招字【2017】漳第06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程溪镇东头村委会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海市程溪镇东头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程溪镇东头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973379.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程溪镇东头村委会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工程预算审核价为:¥973379.00元, k=6%,发包价为:¥916988.00元;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根据龙政综〔2017〕12号文《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龙海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和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投标人须按照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进行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登记;
3.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8.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不要求;
3.9.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建[2014]42号、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及闽建办建[2016]3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
3.10.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1日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等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6%)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月8日12: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帐号):
开户银行:龙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程溪信用社
账户名称:龙海市程溪镇东头村民委员会
账 号:9080 3160 1001 0000 0027 15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
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根据闽建筑[2014]33号《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备注: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宏茂闽招字【2017】漳第068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9日8:30时,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7.2.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存入光盘或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程溪镇东头村民委员会;
地址:龙海市程溪镇东头村;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50*****79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央华城C区3幢3001室 邮编:363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小郭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龙海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标签: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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