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环境保护局汽车尾气路检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白城市环境保护局汽车尾气路检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白城市环境保护局汽车尾气路检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环保监测设备

采购单位白城市环境保护局
行政区域白城市公告时间2017年12月27日10: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2月27日08:30至2018年01月03日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7日09:00
开标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18楼1812室
预算金额¥48.67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35*****718
采购单位白城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135*****852
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经理 135*****718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白城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白城市环境保护局汽车尾气路检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白城市环境保护局汽车尾气路检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7-6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35*****7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白城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58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135*****8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经理 135*****718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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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6.2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14年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至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7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6.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三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6.4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16年11月-2017年10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凭证原件;6.5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16年11月-2017年10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证明(须包括单位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以供查询;6.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只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6.7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6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27日 08:30至2018年01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银行资信证明、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及供应商资质要求中应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加盖合同专用章)于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3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18楼181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 标 公 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白城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任务通知书,为采购人所需白城市环境保护局汽车尾气路检系统采购项目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白城市环境保护局汽车尾气路检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C-JLZB-2017-655

3、采购计划编号:[********]-0039号

4、采购内容:汽车尾气路检系统;

5、采购金额:48.676万元;

6、供应商资质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

6.2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14年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至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7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6.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三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6.4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16年11月-2017年10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凭证原件;

6.5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16年11月-2017年10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证明(须包括单位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以供查询;

6.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只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

6.7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投标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银行资信证明、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及供应商资质要求中应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加盖合同专用章)于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出不退。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8年1月17日09:0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1月17日09:00分在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18楼1812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10.项目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人:白城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5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852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

联系人: 罗经理

联系电话:135*****718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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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汽车尾气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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