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科技研发中心招标公告
(二期)科技研发中心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致:邀请企业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明集团创业园区(二期)科技研发中心项目已由伊发改项目备案[201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春绿时代家具有限公司,该项目已由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项目编号SG0800Y17164,建设资金来自国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光明集团创业园区(二期)科技研发中心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伊春区。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287.32平方米。
2.3项目投资额:650万元
2.4项目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1月23日, 工期为304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报名录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3日17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进行网上报名(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相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 11时,下午14时至17时,持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到伊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尹 利,电话:131*****23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15时00分,地点为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依据《关于加快推荐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春绿时代家具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伊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
(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地 址:伊春市伊春区 地 址: 伊春市永红小区5号楼
联 系 人:王福连 联 系 人: 尹 利
电 话:186*****576 电 话: 131*****233
2017年12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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