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文华项目2018年广告策划服务招标
长春文华项目2018年广告策划服务招标
关于长春文华项目2018年度广告公司招标事项:
合作期限: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合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推广策划:提供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提交本项目整体推广建议书,包括项目核心概念、分阶段推广重点及推广方式。
2、广告创意、设计:提供有关本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及与推广宣传相关的服务。
3、媒介服务: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定期向甲方提交媒介计划,包括:各部分各阶段费用预算,媒介使用情况反馈说明等。
4、公关活动:提供公关活动策略、计划及建议。协助甲方具体计划及组织实施。
具备平面表现设计,策略指导整合等资格供应商。
本次招标以采用资格预审形式,意向投标人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经招标小组评审合格后才有资格参与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如下:
参加投标的广告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参与单位需提交的文件应包括:参与单位法律地位有关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和公司业绩资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1)、联系人:刘珊,联系电话:177*****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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