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太坡组团污水处理厂工程PPP-招标公告
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太坡组团污水处理厂工程PPP-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太坡组团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 | 项目编号 | HNDY--******* | |||||||||||||||||||||||||||||||||||||||||||||||||||||||||||||||||||||||||||||||||||||||||||||||||||||||||||||
联 系 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151*****781 | |||||||||||||||||||||||||||||||||||||||||||||||||||||||||||||||||||||||||||||||||||||||||||||||||||||||||||||
行政区域 | 昌江县 | 预算金额 (万元) | 3877.03 | |||||||||||||||||||||||||||||||||||||||||||||||||||||||||||||||||||||||||||||||||||||||||||||||||||||||||||||
项目概况 | 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海南定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太坡组团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HNDY--*******)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太坡组团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HNDY--*******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授权主体: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机构: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六、项目的运作模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七、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远期总规模1万m3/d,近期规模5000m3/d,分阶段实施,一阶段规模2500m3/d。包括污水处理厂1座,场外泵站1座,配套给排水、电气、道路、绿化、围墙、门卫、设备购置及安装等功能。 (1)污水处理厂工程: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建筑面积1256.76平方米,包括沉砂池、水解酸化池、一体化A2/O池、活性砂滤池、消毒池、巴氏计量槽、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变配电间、设备间、加药间、厂区污水提升泵房、门卫及管理用房等设施;其中,道路广场2506平方米,绿化15413平方米,进厂道路702.5平方米,围墙565m,大门2个。 (2)厂外泵站工程:新建厂外泵站1座,建筑面积57平方米,包括事故调节池、粗格栅及进水泵房、配电室及值班室等设施;敷设厂外管线179米;其中,道路广场112平方米,绿化253.7平方米,进站道路192平方米,围墙103.4m,大门1个。详见“表 项目主要产出说明”。 (二)项目运营内容 项目建设完成后,在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 运营服务主要包括: 1、基础管理:建立完善工艺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配有符合相关技术岗位要求的职称人员和管理人员;运行台账要按时准确的记录;定期对职工人员进行培训;及时、准确、完整的向环保主管部门上报各种报表。 2、运行管理:各工艺段操作规程上墙;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按规定定期巡检;污水处理各工艺段运转正常;在生产运行中使污水处理设施和设备经常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作到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等符合设计要求;污泥浓缩(调节)、脱水药剂、污泥脱水,消毒设施等运行正常;药剂按规定比例配置使用。 3、水质管理:按照相关要求对水质进行化验;按相关规定安装进出厂水在线计量、检测设备;水质报表要按期进行登记录入;出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污泥按设计要求处置,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填埋。 4、设备管理:要保持设备的整洁,完好率达到规定的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特殊设备要取得相关合格证书后才能投入使用;再生水满足规定的标准,有完善的工艺管理技术规程。 5、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重点安全防护部位和设备有明显标识;岗位人员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危险品储存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应配备必要的急救物品;消防器材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6、厂容厂貌:建构筑物外观整洁、完好、未出现破损,处理设施完好,环境整洁。 (三)项目产出 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提供以下服务: 1、根据合同要求,完成本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厂外泵站等工程的投资和建设; 2、在建设完成后,对本项目完成十九年的运营和维护。 3、在合作期满后,将项目无偿移交给昌江黎族自治县或其指定的单位。 项目主要产出说明见下表: 项目主要产出说明
(四)项目建设投资规模 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投资为4633.9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340.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75.22万元,预备费195.8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1.88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本项目经职能部门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为准。 (五)项目资金来源 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投资为4633.91万元,扣除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中政府已支付的前期费用756.88万元后,纳入PPP合作的项目总投资额为3877.03万元(最终以竣工决算为准)。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163.11万元(占总投资的30%),由成交社会资本出资。剩余2713.92万元(占总投资的70%)项目建设资金由成交社会资本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取得。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二十年,其中建设期一年、运营维护期十九年。 (七)项目回报机制 由政府有关部门按照PPP项目合同,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使用者付费由政府向入驻于工业园区的企业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收取的污水单价由政府部门委托专业咨询机构根据项目的商务条款进行财务测算,经县财政局、水务局、物价等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县政府审定。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符合政策要求 |
投资人 资格要求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全部成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主体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全部成员)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须具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系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3、业绩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方)近3年(2014年至发布公告时间止)履行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业绩,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项目(含1个)且项目建设或运营规模不低于1万吨/天。项目业绩主要是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在建或已完工的均可。4、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全部成员)具有良好的企业声誉,最近五年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5、资质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方)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及权利义务。未经项目实施机构书面许可,不得更改联合体各方组成结构、出资比例及职责等。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提出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
审查标准 方法 | 详见公告正文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 | 2017-12-26 10:55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 | 2018-01-04 18:00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 | http://218.77.183.48/htms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 网上购买 |
提交截止时间 | 2018-01-17 08:30 | ||
资格审查日期 | 2018-01-17 08:30 | ||
资格审查地点 |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202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地址 | 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198号 | ||
代理机构 | 海南定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E座7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海南定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太坡组团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HNDY--*******)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太坡组团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HNDY--*******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授权主体: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机构: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六、项目的运作模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七、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远期总规模1万m3/d,近期规模5000m3/d,分阶段实施,一阶段规模2500m3/d。包括污水处理厂1座,场外泵站1座,配套给排水、电气、道路、绿化、围墙、门卫、设备购置及安装等功能。
(1)污水处理厂工程: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建筑面积1256.76平方米,包括沉砂池、水解酸化池、一体化A2/O池、活性砂滤池、消毒池、巴氏计量槽、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变配电间、设备间、加药间、厂区污水提升泵房、门卫及管理用房等设施;其中,道路广场2506平方米,绿化15413平方米,进厂道路702.5平方米,围墙565m,大门2个。
(2)厂外泵站工程:新建厂外泵站1座,建筑面积57平方米,包括事故调节池、粗格栅及进水泵房、配电室及值班室等设施;敷设厂外管线179米;其中,道路广场112平方米,绿化253.7平方米,进站道路192平方米,围墙103.4m,大门1个。详见“表 项目主要产出说明”。
(二)项目运营内容
项目建设完成后,在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
运营服务主要包括:
1、基础管理:建立完善工艺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配有符合相关技术岗位要求的职称人员和管理人员;运行台账要按时准确的记录;定期对职工人员进行培训;及时、准确、完整的向环保主管部门上报各种报表。
2、运行管理:各工艺段操作规程上墙;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按规定定期巡检;污水处理各工艺段运转正常;在生产运行中使污水处理设施和设备经常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作到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等符合设计要求;污泥浓缩(调节)、脱水药剂、污泥脱水,消毒设施等运行正常;药剂按规定比例配置使用。
3、水质管理:按照相关要求对水质进行化验;按相关规定安装进出厂水在线计量、检测设备;水质报表要按期进行登记录入;出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污泥按设计要求处置,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填埋。
4、设备管理:要保持设备的整洁,完好率达到规定的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特殊设备要取得相关合格证书后才能投入使用;再生水满足规定的标准,有完善的工艺管理技术规程。
5、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重点安全防护部位和设备有明显标识;岗位人员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危险品储存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应配备必要的急救物品;消防器材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6、厂容厂貌:建构筑物外观整洁、完好、未出现破损,处理设施完好,环境整洁。
(三)项目产出
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提供以下服务:
1、根据合同要求,完成本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厂外泵站等工程的投资和建设;
2、在建设完成后,对本项目完成十九年的运营和维护。
3、在合作期满后,将项目无偿移交给昌江黎族自治县或其指定的单位。
项目主要产出说明见下表:
项目主要产出说明
项目名称 | 项目成果 | 项目产出 | 项目目标 | |||||
一、污水处理厂工程 | 名称 | 平面尺寸 | 单位 | 数量 | 土建规模 (万m3/d) | 设备规模 (万m3/d) | 改善人民生活,提高园区的污水处理率、处理设施利用率和污泥稳定减量化率,提高整个地区的水环境质量,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保护水源,使水资源得以持续利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改善水环境,缓解水资源的供需矛盾,为太坡组团和昌江石碌城区的经济腾飞创造有利条件。达到符合《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琼府[2015]111号)文的要求,即产业园区必须配套污水集中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产业园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 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77号)、《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排放标准等相关标准,并充分考虑未来可能出现的新技术新标准对项目产出的有利影响。 |
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 | 13.70×2.25m | 座 | 1 | 0.5 | 0.25 | |||
11.60×3.60m | ||||||||
水解酸化池 | 16.4×11.5m | 座 | 1 | 0.25 | 0.25 | |||
一体化A2/O池 | 27.5×24.8m | 座 | 1 | 0.25 | 0.25 | |||
活性砂滤池 | 10.1×5.5m | 座 | 1 | 0.50 | 0.25 | |||
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 | 11.4×8.1m | 座 | 1 | 0.50 | 0.25 | |||
污泥浓缩池 | φ6.6m | 座 | 1 | 0.25 | 0.25 | |||
污泥脱水机房 | 17.6×7.5m | 座 | 1 | 0.50 | 0.25 | |||
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 | 18.0×6.5m | 座 | 1 | 0.50 | 0.25 | |||
设备间及加药间 | 21.0×9.0m | 座 | 1 | 0.50 | 0.25 | |||
厂区污水提升泵房 | 10.0×7.2m | 座 | 1 | |||||
门卫 | 7.2×3.6m | 座 | 1 | |||||
管理用房 | 34.0×13.4m | 座 | 1 | |||||
二、厂外泵站工程 | 事故调节池 | 20.0×9.3m | 座 | 1 | ||||
粗格栅及进水泵房 | 10.4×5.5m | 座 | 1 | 1.0 | 0.25 | |||
配电室及值班室 | 9.6×6.0m | 座 | 1 | 1.0 | 0.25 | |||
三、厂外管线 | 污水管从厂外泵站接出后,向西接入厂内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流量按远期总规模1万m3/d设计,总长约179m,管径为D325×8,设计管材为Q235-A。 |
(四)项目建设投资规模
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投资为4633.9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340.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75.22万元,预备费195.8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1.88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本项目经职能部门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为准。
(五)项目资金来源
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投资为4633.91万元,扣除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中政府已支付的前期费用756.88万元后,纳入PPP合作的项目总投资额为3877.03万元(最终以竣工决算为准)。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163.11万元(占总投资的30%),由成交社会资本出资。剩余2713.92万元(占总投资的70%)项目建设资金由成交社会资本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取得。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二十年,其中建设期一年、运营维护期十九年。
(七)项目回报机制
由政府有关部门按照PPP项目合同,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使用者付费由政府向入驻于工业园区的企业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收取的污水单价由政府部门委托专业咨询机构根据项目的商务条款进行财务测算,经县财政局、水务局、物价等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县政府审定。
八、申请人(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一)资格预审
项目实施机构根据项目需要准备资格预审文件,在公共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参与资格预审,验证项目能否获得社会资本响应,并将资格预审的评审报告提交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局备案。有3家及以上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时,采购人向其发售采购文件;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时,采购人在实施方案调整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依法调整实施方案选择的采购方式。
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在签订项目合同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项目采购人。
其他程序严格依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全部成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主体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全部成员)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须具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系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3、业绩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方)近3年(2014年至发布公告时间止)履行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业绩,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项目(含1个)且项目建设或运营规模不低于1万吨/天。项目业绩主要是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在建或已完工的均可。
4、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全部成员)具有良好的企业声誉,最近五年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5、资质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方)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及权利义务。未经项目实施机构书面许可,不得更改联合体各方组成结构、出资比例及职责等。
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提出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九、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办法
(一)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自2017年12月26日起至2018年01月04日。
(二)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218.77.183.48/htms)
(三)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1*****781
(四)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社会资本自负。
十、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202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开标时间: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四)开标地点: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一致。
(五)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视为无效的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六)在开标时提交电子版申请文件要求
1、电子版申请文件(PDF格式)的递交:电子版申请文件(PDF格式)随纸质版申请文件一起密封后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申请人提供的电子版申请文件(PDF格式)必须与纸质版申请文件的正本保持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
3、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ggzy.hi.gov.cn/)。
(二)有关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十二、公告期限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为2017年12月26日起至2018年01月04日。
十三、投标保证金及其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0.01元
缴纳方式: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缴纳。
十四、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198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定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龙华区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E座7楼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51*****781
邮 箱:********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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