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治安分局(环境保护)分局船艇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水上治安分局(环境保护)分局船艇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水上治安分局(环境保护)分局船艇维修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水上治安分局(环境保护)分局船艇维修工程招标施工,由水上治安分局(环境保护)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局船艇修理工作的请示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昆明市公安局水上治安分局,招标代理人为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水上治安分局(环境保护)分局船艇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单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昆明市

2.2 总投资:根据1 年实际项目情况为准。

2.3 招标范围:水上治安分局(环境保护)分局(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1日)20万元以下的单项船艇维修工程;项目个数按公安局实际情况确定,招标人根据项目完工审计结算后乘以中标单位下浮率拨付工程款;

2. 4工期要求:项目实施后业主规定时间为准;

2.5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3.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船、艇维修;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投标人已完类似船艇维修工程不少于2个(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3省外企业要求:省外企业须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要求执行;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3.5其他要求:按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规定,投标人等交易当事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或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不符合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规定,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7日09:00时至2018年1月3日17:30时到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大厦3栋6层(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200元/份,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①企业介绍信(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省外企业提供入滇备案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报名资料留置备查;

4.4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大厦3栋6层(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公安局水上治安分局

办公地址:昆明市环城南路

联系人:范警官

联系电话:138*****59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大厦三栋六层

联系人:张兴华、吴祺斌

联系电话:138*****060

传真:****-******** 日期:2017年月日





标签: 维修工程 船艇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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