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金华市机关办公大楼中央空调冷却塔大修工程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金华市机关办公大楼中央空调冷却塔大修工程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金华市机关办公大楼中央空调冷却塔大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YG2009-FW147-ZFCG002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由原上虞市金泰冷却塔有限公司(99年)生产,型号为:HBL-C-700T/H,4台冷却塔的大修及技术改造工程。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谈判文件中进行详细阐述,如有调整以谈判文件载述的内容为准。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含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
(3)供应商须具备中央空调冷却塔的专业制造或安装或维修资格
(4)供应商须提供同类设备的制造或安装或维修业绩
(5)本次采购谢绝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谈判。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3月3日至2009年3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3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09年3月12日 09:3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谈判时间:2009年3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以现金形式在开标当天与谈判书一同递交。
十、其他事项: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谈判授权代表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供应商专业资格证明材料
(5)同类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或项目验收报告)。
2、供应商在领售谈判文件时,必须按本公告第三条的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谈判公告14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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