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1-5号楼、7-16号楼棚户区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团1-5号楼、7-16号楼棚户区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致各邀请单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春市友好区滨水组团1-5号楼、7-16号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春松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已由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项目编号JL0800Y17023,建设资金来源国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伊春市友好区滨水组团1-5号楼、7-16号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友好区。

2.2建设规模:60034.1㎡。

2.3标段划分:无标段划分。

2.4项目招标范围:所有施工阶段的监理内容。

2.5计划开竣工日期:2018年4月20日-2018年10月30日;193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备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

3.3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8日9时至2018年1月10日17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进行网上报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相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 11时,下午14时至17时,持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到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1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 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媒体

本次投标邀请书发布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上。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春松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 :伊春区朝阳办新丰社区 地 址:龙沙区劳卫路

邮 编: 153000 邮 编: 161000

联系人:迟先生 联系人: 郭雅玲

电 话:187*****997 电 话: ****-*******

2017年12月27日

v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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