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东莞市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为让项目周边公众能深入了解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情况,并征询周边公众对该项目建设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进行项目环评第二次信息公示的同时向公众进行公开。一、项目概况为解决当前及未来东莞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面临的问题,市政府决定,启动东莞市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一期)项目的建设工作。本项目选址位于在谢岗镇曹乐村芙蓉村民小组鸡头山地块,占地面积87.7亩,库容约75万m3,填埋年限为6年。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运输转移系统、安全填埋场处置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附属公用工程和生活管理设施四部分,工程总投资估算为23122.17万元。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1)施工期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包括扬尘和汽车尾气、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施工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将施工期环境影响降至可接受范围。(2)营运期环境影响①废气:主要包括车辆扬尘及食堂油烟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②废水:主要包括填埋库区渗沥液、场内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处理车间及飞灰运输车辆的冲洗用水,本项目新建渗滤液处理系统,废水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区域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③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影响,在采取设计的噪声控制措施后,各主要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源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④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等,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项目周边的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三、环境保护对策措施(1)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①对施工期的机械、车辆,采取帘子布覆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施工过程严禁焚烧废弃的建筑材料。②施工污水及雨水导流渠建设泥沙过滤沉淀池,防止泥沙随施工泥浆水和雨水直接进入水体;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周边荒地。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作业,降低施工噪声影响。④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中无毒的废碴土、废砖头等严禁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需及时清运,按照当地渣土管理部门的要求统一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并运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点。在严格落实上述环保对策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2)营运期环保对策措施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场区车辆运输道路硬化;严格控制车辆车速;配备洒水、清扫设施;在车辆在场区内行驶时进行及时洒水、及时清扫地面垃圾并将清扫垃圾入库等;在外部运输车辆出场时进行车辆清洗;在进场道路两侧和场区外设置10m宽的卫生防护绿化带,以减少废气、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场区职工食堂炉灶用液化石油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小,其炊事油烟可经运水烟罩或其他高效油烟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限值要求后引致屋顶排放,不可无处理直排。③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填埋区的渗滤液、初期雨水、处理车间及飞灰运输车辆的冲洗用水进入本项目新建的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渗滤液的处理工艺采用“化学软化+纳滤膜(NF)+浓缩液外运处理”,生活污水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工艺采用“一体化SBR”。 本项目产生的废污水经处理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污泥脱水至60%含水率后回填至填埋区;生活垃圾集中运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点,避免污染场区环境,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⑤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对设备等采用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在管理区南侧的绿化带中应种植高大乔木,阻隔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粉尘;选用低噪声的设备仪器等。在采取相关隔音降噪等噪声防治措施的同时,夜间不得进行作业,场区道路实施限速、禁鸣喇叭等措施控制交通噪声。四、综合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规划,选址可行,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严格管理、确保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且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该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可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五过书信、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要求,索取期限自2017年12月28 日起至2018年1月10日,本阶段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一)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及公众担心的主要环境问题?(二)项目建设对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是否在公众可接受的范围内?(三)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四)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在网站发布项目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登报项目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以及对受本项目影响的公众开展问卷调查。公众咨询可采用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咨询和意见反馈,时间自2017年12月28日开始,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八、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盖章):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联系人:易先需 电话:****-********电子邮件:yixianxu0@163.com邮政编码:523125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政府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12月28日第二次网站公示、现场粘贴材料2017.12.27 (1).docx东莞市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一期)项目简本********(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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