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市直单位通用设备询价(第十九期)采购公告
十堰市市直单位通用设备询价(第十九期)采购公告
依据十堰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的要求,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直单位的委托,就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SYGPC17190
二、项目名称:十堰市市直单位通用设备询价(第十九期)
三、询价内容及项目预算:
第一包 十堰市水利水电局电子政务外网防火墙询价(二次)(1.5万元)
第二包 十堰市中心血站扫描仪询价(二次)(3.8万元)
第三包 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硬盘(二次)(0.8万元)
第四包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白板询价(28万元)
第五包 十堰市港航管理局电子政务外网防火墙询价(1.5万元)
第六包 十堰市公安局照相机(二次)(1.25万元)
第七包 十堰市公安局台式计算机询价(二次)(3.68万元)
第八包 武当山中学投影设备询价(5.7万元)
第九包 十堰市科技学校班班通设备询价(12万元)
第十包 十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码相机询价(三次)(1.75万元)
第十一包 十堰市商务局幼儿园交互式智能平板一体机询价(33.48万元)
第十二包 武当山特区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询价(8万元)
第十三包 十堰市政府机关幼儿园恒温直饮水机询价(三次)(2.61万元)
第十四包 十堰市交通运输局视频监控系统询价(5万元)
第十五包 十堰市交通运输局电子政府外网防火墙询价(1.5万元)
第十六包 十堰市东风五中校园监控设备询价(8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日15:00时前(当日14:30时开始受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价)。
六、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七、供应商质疑及受理:
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询价通知书内容提出异议的,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同意,在规定时间后就询价通知书内容提出质疑将不予受理;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函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电子邮箱。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皮冰松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442000
电子邮箱:hbsygpc@126.com
地 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市民服务中心五楼517室
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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