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路村陶东提前拆迁工程招标公告
大路村陶东提前拆迁工程招标公告
大路村陶东提前拆迁项目(项目名称)大路村陶东提前拆迁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
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路村陶东提前拆迁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镇江新区拆迁管理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拆迁任务书[201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市大路镇村镇建设环保服务所,建设资金来自 中标人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镇江新区大路村
2、工程规模:总拆除面积约8000平方米(具体按实结算)
3、工程估算价(万元):约9.6万元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年1月至2018年2月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XQ********01-01
大路村陶东提前拆迁工程
拆除范围内的所有拆迁工作
40日历天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 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 ;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资格审查时出具报名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格审查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限以告知函中载明的有效期限为准,没有载明有效期的以告知函开具日期后的60日为准。凡超过有效期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均属无效,投标人将被视为资审不合格。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其他必要条件:
①、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9月-11月)。
②、依据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施工合同备案时,应同时将施工合同附件“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中的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及其他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备案。经一体化平台备案的关键岗位人员,系统自动锁定,未经解锁的,无法在其他工程项目中进行投标和施工合同备案;
(二)、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三)、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其他要求:
(1)、本工程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a.未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壹仟捌佰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缴纳方式为: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账户号”,此随机生成子账户号即投标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电汇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账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账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账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户名: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财务电话:****-********
b、 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
①、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②、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④、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 /%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 ”的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人应当确定为中标人。若经评审的最高投标报价出现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8日00:00至2018年1月4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办理咨询:********1021,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35)。
八、其他
(1)、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3)、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17年12月28日00:00起至 2018年1月4日24:00止;
(4)、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苏建招函[2016]9号文和苏建规字[2017]1号(第二十四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单位: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办公室;联系号码:****-********)。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一次 发布。
十一、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镇江市大路镇村镇建设环保服务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远洋香奈河畔27#4031室
联系人: 刘瑞庭 联系人: 贡佳伟
电话: 139*****632 电话: 157*****033
传真: 传真: ****-********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标签: 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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