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省道105线乔庄至分水垭(绵阳界)公路公路灾后恢复重建
工程(乔庄至前进、前进至分水垭段)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省道105线乔庄至分水垭(绵阳界)公路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已经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105线乔庄至分水垭(绵阳界)公路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方案(代可研)的批复》广发改交通[2008]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广发改交通[2008]14号文(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0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元。
2.2建设规模:乔庄至前进段起于青川县城东桥,止于前进乡场镇,全长约35.60公里;前进至分水垭段起于青川前进,止于广元与绵阳交界的分水垭,全长30.9公里;
2.3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分为2个标段,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 段
招标内容
工期
备注
施工D、J标段
路基、路面基层;
施工工期:12个月
乔庄至前进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D、J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完成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只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 3 月 5 日至 2009 年 3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市武候祠大街83号太成宾馆商务楼301室),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邮费)后 /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 3 月 30 日 9时 30 分,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元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广元市电子路38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839—*******
传 真:083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83号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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