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医院医疗器材招标公告
东丽医院医疗器材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医院委托,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医院医疗器材采购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医院医疗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H-DLQC*******
二、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
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套) | 预算价格(万元) |
1 | 脉动真空灭菌器 | 1 | 19 |
2 | 血型血清学用离心机 | 1 | 1.3 |
特种举宫器 | 1 | 1 | |
弯分离钳 | 1 | 0.3 | |
宫腔镜操作鞘 | 1 | 1.85 | |
宫腔镜灌流鞘 | 1 | 1.35 | |
绝缘检测仪 | 1 | 3 | |
3 | 四肢止血带 | 1 | 17 |
4 | 高频电刀 | 2 | 19 |
5 | 内镜用送水泵 | 1 | 11 |
侧漏泵 | 1 | ||
高清图文系统 | 1 | ||
6 | 取材台 | 1 | 12 |
7 | 东丽医院楼顶LED发光大字维护 | 1 | 5.5 |
8 | 水处理系统 | 1 | 8.5 |
合计 | 100.8 |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扫描件;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非医疗器械除外)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投标产品实质性资格要求:
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非医疗器械除外)。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3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14 时0 分 至 16 时 3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天津河东区晨阳道恋日风景林语居16-103)。
3.招标文件售价:400人民币/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得参加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17日 9:30时(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医院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8年1月17日 9:3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医院会议室
十、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河东区晨阳道恋日风景林语居16-103室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300161
联系人: 耿老师
开户名称: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河东支行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医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与外环线交口东侧
(三)采购人联系人:孙科长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十二、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3日。
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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