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中心)南京石头城遗址公园工程拆除施工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南京石头城遗址公园工程拆除施工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ANJ170060-01SG
南京市清凉山公园管理处建设项目南京石头城遗址公园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6]51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9918.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7765.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2153.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拆除施工
2、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凉山83号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86.11万元
8、招标内容:爆破与拆除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对现有清凉山公园市场建筑物(包含配电房)、国防园大门建筑物(包含配电房)拆除(包括建筑基础及室内地面、室外道路、清凉山景石),垃圾外运、场地清理干净,场地平整、裸露素土地面,并覆盖防尘网等一切工作。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具体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10、工程规模: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2014年2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物等拆除类似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三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Q2=1-Q1;Q1 、K1 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65%—85%(抽取数值为65%、70%、75%、80%、85%),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开标时,投标单位所报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递交上述原件,若未能按时到场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权。
3、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没有加密锁的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办理好加密锁,并通过网上投标的方式,进行投标。招标文件在网上购买后自行下载,本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要求提供的相关原件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信用库中系统上传的材料为准。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7年3月9日17时24分到 2017年3月16日17时24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清凉山公园管理处(盖章)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清凉山83号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1010室
招标人邮编:代理机构邮编:210019
招标人传真: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杨科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兴亚
招标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2*****845
招标人电子邮箱: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拆除 公园 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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