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专区专柜租赁项目(第七批)招标公告

2017-2018年专区专柜租赁项目(第七批)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具有提供标的货物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均可前来投标。
一、采购说明
标包1:县城河西商圈4G专区专柜场地1处,所在位置藤县藤州镇县城河西商圈附近500米范围内,租期1年,面积20-30平方米。
标包2:县城河西商圈4G专区专柜场地1处,所在位置藤县藤州镇县城河西商圈附近500米范围内,租期1年,面积60-80平方米。
标包3:藤县太平镇商圈4G专区专柜场地1处,所在位置藤县太平镇商圈附近500米范围内,租期1年,面积160-180平方米。
标包4:藤县岭景镇商圈4G专区专柜场地1处,所在位置藤县岭景镇商圈附近500米范围内,租期1年,面积40-60平方米。
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
包1场地租赁1.00
包2场地租赁1.00
包3场地租赁1.00
包4场地租赁1.00

二、资格要求
一、应答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印),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 房屋产权或使用权的相关材料
1.如应答人是房屋所有权人:(1)房产证、土地证(原则上提供两证,至少需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中的一种);(2)若暂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则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预告登记证》(如有);(3)如上述两种材料均无法提供,则需提供“政府部门的土地分配文件、居委会或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等”材料作为参考;
2. 如应答人是房屋租赁权人:除需提供原租赁合同及原业主房屋产权证或原业主《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原业主同意转租的证明,且本项目拟租赁期限在原租赁合同租期范围内。
三、供应商需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3.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西藤县藤州镇东山路502号四楼办公室。收标人: 张旸,电话:137*****250。本项目唱价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参加现场唱价的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应答,其委托代表应持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并准时参加。
3.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文件无效应答。
五、联系方式
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采购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藤县分公司
地址:广西藤县藤州镇东路502号三楼办公室
商务/技术联系人:李春凤
联系电话: 137*****980
电子邮件: 137*****980@139.com">137*****980@139.com
六、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N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七、附加项


采购人/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

2017年12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梧州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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