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口区2008年廉租住房建设工程(沙港住宅区)L1~L4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同时取得了防城港市港口区招标投标站的招标备案批准,项目业主为防城港市港口区房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资 ,招标人为防城港市港口区房产管理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内容: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主体、装饰装修、水电安装工程等。
2.2建设规模: 约9450㎡。
2.3工程建设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沙港住宅区。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工 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4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09年12月,工期8个月。
2.6标段划分:分二个标段:Ⅰ标(L-2、L-3)二栋共5250M2;Ⅱ标(L-1、L-4)二栋共4200M2。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 在过去3年中有成功地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一个及以上工程(或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都可以报名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投标(但一个施工企业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3月 3 日至2009年 3月 9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港口区建设局办公楼二楼建管股(东兴大道,渔洲坪铁道口)处报名。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报名条件:投标人由项目经理亲自到场报名,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和项目经理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附年审记录)留档]、《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原件、联系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区外来桂企业另需提供在自治区建设厅办理的登记备案手续及防城港市建设规划委员会办理的备案手续,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外来企业资质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防城港市以外广西区以内的施工企业提供在防城港市建设规划委员会办理的备案手续,提供《外来企业资质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要求为二级及以上资格。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ztb.gxi.gov.cn/)或中国采招网 (http://www.bidcenter.com.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防城港市港口区房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天明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 地 址:防城港市西湾广场康晨小区A-3栋二楼
邮 编: 538001 邮 编: 538001
联系人: 卢 波 联 系 人: 张 永
电 话:
135*****955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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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98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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