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南村镇裴圪塔村回迁安置A2地块8#商业楼施工招标公告
泽州县南村镇裴圪塔村回迁安置A2地块8#商业楼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泽州县南村镇裴圪塔村回迁安置A2地块8#商业楼施工经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市发改投资发[2014]5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泽州县南村镇裴圪塔村村委,建设资金为自筹,工程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泽州县南村镇裴圪塔村回迁安置A2地块8#商业楼施工
2.2招标编号:ZXYZB-2017-326-01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725.4平方米
2.4建设地址:西环路东,文昌街北
2.5建设工期:720日历天
2.6工程总投资:596.1万元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规定、规程,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晋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投标企业须提供原件(复印件除外)及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营改增后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费率标准;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应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⑥项目班子成员[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B证、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质量员(岗位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造价员(造价员或造价师证)]及项目班子成员2017年6月—12月份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缴纳票据、缴纳情况明细表及网页截图);⑦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⑧公告发布日期后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⑨在“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并提供下载页。
新版资质证书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但复印件需注明所报工程名称,并加盖公章,并能保证二维码可以清晰扫描,达不到扫描标准或扫描结果与企业内容不符的,投标报名不予认可。
4.3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否则其报名不予认可。
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州县南村镇裴圪塔村村委
联 系 人:李旱林
电 话:137*****553
招标代理: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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