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赣县招字[2009] 号
1、 赣县大埠卫生院的住院综合楼工程已由赣市发改社会字[2008]914号核准立项、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⑴项目性质 房屋建筑和附属工程 ⑵工程规模 约 893.28m2
⑶结构类型 框架 ⑷层数与高度 二层
⑸招标范围 施工图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⑹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⑺项目总投资 约90万
⑻资金来源及性质 财政拨款 ⑼资金落实情况 已经到位
⑽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9 年3月,竣工日期为 2009 年 6 月,总工期120日历天;
⑾工程建设地点 赣县大埠卫生院内
⑿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或 ∕ 级优良工程奖。
3、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暂停进入建筑市场,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施工企业,并具有相应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指企业在符合原三级项目经理资格条件的人员中自聘的三级项目经理)或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营业执照;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资质证书;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房屋建筑专业三级自聘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执行《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13号文)]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单位应提供其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日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⑧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等人员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3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到赣县招标投标中心(梅林大街14号),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软件使用费200元,图纸光盘100元,售后均不退。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①未详事宜可咨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②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http://www.gzzbtbzx.com网上发布。
招标人: 赣县大埠卫生院 负责人: 朱圣江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恒平
招投标监督单位: 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09 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