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标准与办法课题招标公告
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标准与办法课题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配合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做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出台后配套政策法规的制定,落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查的要求,我局拟开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标准与办法课题””。
二、项目内容
按照《意见》确定有关直接登记的范围和《条例》修订精神,结合我局在开展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试点方面的经验,通过开展调研、召开专家会议、听取社会组织意见等多种形式,做好研究论证工作。具体研究成果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1.市级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分类标准,界定依据和具体办法。2.对全国性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标准与办法的建议。3. 市级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标准与办法的起草说明
三、项目依据
《社管局开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标准与办法课题””工作方案》
四、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一)项目服务时间为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28日;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为9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三)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用户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五、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深圳市、区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或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登记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六、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投标人须书面递交《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4日下午17: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单位不接受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形式的报名。
(三)报名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楼1501A室。联系人:余乐斯;联系电话:********;传真:********。
七、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具体包括:
(一)投标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标单位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四)投标报价单
(五)总体概述、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等文件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一、三、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于评标会召开当天现场递交(评标会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审小组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出各有效投标的名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评分指标如下: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规则 |
一 | 投标报价部门20分 | 投标报价 | 20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 ||||
二 | 技术论证部分45分 | 总体概述 | 10 | 对本项目的总体认识情况、对该项目中存在特殊性的认识的全面性、针对性打分。 |
优得10-7分;良得6-4分;中得3-1分;差得0分。 | ||||
实施方案 | 15 | 项目整体设想及规划,管理目标是否符合项目要求。管理措施制度、管理方式、工作计划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符合本项目要求。 | ||
优得15-11分;良得10-6分;中得5-1分;差得0分。 | ||||
工作计划 | 10 | 根据内容进行评分,其内容必须包含完整进度计划、各阶段进度、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情况。 | ||
优得10-7分;良得6-4分;中得3-1分;差得0分。 | ||||
质量保证承诺 | 5 | 有质量保证承诺得5分;无相关质量保证承诺得0分。 |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5 | 根据投标人响应情况进行横向对比。 | ||
优:5-4分;良:3-2分;中1分;评价为0分。 | ||||
三 | 商务实力 部分30分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情况 | 5 | 1.具备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1分; |
2.具有社会学、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的,1分; | ||||
3.具有正高级职称得3分,副高级职称得2分,中级或以下得1分,其他职称或无职称得0分。 | ||||
【以上3项目累加计分,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学历证书、职称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 | ||||
拟安排的项目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 10 | 1. 团队人数:团队成员总人数要求至少3人,人员架构分工合理,得4-3分,团队成员3人及以下或分工欠合理的得2-1分。 | ||
2. 人员学历:具有全日制硕士学历或以上的,每人得1分; | ||||
3.人员资质:具有中级或以上资格证书(社会工作、法学方面等)的,每人得1分。 | ||||
以上3项目累加计分,总分不超过10分。 | ||||
【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服务经验 | 12 | 截至投标截止日期前3年内(即2014年12月10日后),投标人承接过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研究服务类项目的案例,每项得2分,满分10分。 | ||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未提供得0分。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甲乙双方、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委托金额、调研时间及合同甲乙双方签章等关键信息。】 | ||||
服务网点 | 3 | 投标人在深圳市注册登记,得3分,其他情况得1分。 | ||
【提供登记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
四 | 报价合理性部分5分 | 报价合理性 | 5 | 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
优:5-4分;良:3-2分;中1分;评价为0分。 |
违规违法扣分
(1)投标人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约行为的,每次扣5分;
(2)投标人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因违法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处罚的,每次扣10分(以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
(3)总得分=1+2+3 +4(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报价合理分);
(4)中标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技术分高优先、商务分高优先、价格分高优先的顺序排列),并依照次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如排名靠前的拟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被查实存在影响谈判结果的不诚信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合格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的后续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九、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5、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6、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7年12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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